韶關市律師協會七屆三次理事會會議紀要
韶關市律師協會七屆三次理事會
會議紀要
2016年12月11日上午,王少敬會長在市司法局三樓會議室主持召開了市律協七屆三次理事會議。會長、副會長、到會理事出席會議,市司法局公律科科長林惠娟和副科長官永香應邀參加會議,市律協監事會、市律協秘書處等有關人員列席會議。紀要如下:
一、會議研究了出席廣東省律協第十一次律師代表大會代表及理事候選人的問題;
根據省律協下發的《關于召開廣東省第十一次律師代表大會的通知》粵律協[2016]38號的文件要求,各地市律協需在規定時間內推選出廣東省律協第十一次律師代表大會代表和理事候選人名單,為此,我市律協根據《韶關市律師協會章程》和《韶關市律協理事會議規則》的相關規定召開了市律協七屆三次理事會議,公律科科長林惠娟在會上簡要說明了這次醞釀和推選代表和理事候選人的情況,明確根據省司法廳和省律協的文件精神,要確保推選的代表思想政治素質過硬、職業道德優良、業務能力強,講大局,具有奉獻精神和對司法行政機關工作參與度等多個維度作為推選標準。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綜合考慮醞釀出王少敬、葉緯、張啟華、羅運標和吳靜江五人為廣東省律協第十一次律師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其中王少敬和葉緯為當然代表),王少敬、羅運標和吳靜江三人為理事候選人。會上,實到的16名理事通過舉手表決的方式一致通過以上提名名單,同時會議要求各位當選代表需在12月12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填寫好相關表格并提交至秘書處。
二、會議研究了沿用原《韶關市律師協會會費收繳辦法》的問題;
《韶關市律師協會會費收繳辦法》(【2005】24號)原來是由韶關市司法局和韶關市律師協會于2005年4月8日聯合下發的,現由于韶關市司法局對相關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上述文件已被廢止。上述文件已經實施10余年,有必要進行修改,但由于對會費收繳辦法進行修改涉及方方面面,需要認真進行調研才能修改,故會議經實到17名理事舉手表決一致同意繼續沿用《韶關市律師協會會費收繳辦法》,并決定以韶關市律協名義單獨發文執行。
三、其他事項。
根據市司法局的要求,會議學習了中共中央第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同時要求各位理事繼續關注學習放在理事會微信群上的學習資料。
本次會議既定議程結束后,張啟華總監事發表了意見,認為本次會議程序符合章程規定,決議有效。
參會人員:王少敬、羅運標、吳靜江、彭美蓮、肖永明、謝濤、
歐陽楚平、卜春恒、李靜英、陳麗娟、陳曉琴、陳智斌、周建強、林衛民、趙軍、徐載龍、溫坤明
特邀人員:林惠娟、官永香
列席人員:張啟華、沈明星、胡小兵、朱小玲、賴燕青、張麗敏、黃瑩、徐奉連
請假人員:(一)參會人員:付純庚、陳玉婷、林浪浩、黃飚
(二)列席人員:李柏智、朱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