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六屆律師協會第十次會長辦公會議
發布時間:20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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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市第六屆律師協會第十次會長辦公會
會 議 紀 要
2012年6月22日晚上,王少敬會長在市司法局三樓會議室召集并主持了市律協六屆十次會長辦公會議,會長、副會長除彭美蓮請假外均出席了會議,市律協監事會、市律協秘書處派員列席會議。紀要如下:
一、會議研究了關于組織部分律師赴新疆旅游參與人員的確定、領隊選派的問題。會議決定市公職所、法援處以執業機構為單位,各縣(市、區)公職所、法援處以縣(市、區)為單位,按執業律師的25%計算參加人員名額,旅游費用市律協負擔三分之一。會議決定由秘書處選派一名工作人員擔任領隊,費用市律協負擔二分之一。
二、會議研究了市律協成立二十周年紀念畫冊問題。會議決定同意按范元葵同志提交的畫冊目錄編排內容,制作畫冊的其他相關事宜在下一次會長辦公會議上另行討論研究決定。
本次會長辦公會既定議程結束后,陳小雄總監事發表意見,認為本次會議程序符合章程規定,決議有效。
參會人員:王少敬、劉顥璇、李忠明、葉緯、吳靜江、彭大鳴
列席人員:陳小雄、范元葵、徐奉連
請假人員:彭美蓮
韶關市律師協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