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行業規章

韶關市律師協會理事會議事規則

發布時間:2011-09-08 瀏覽次數:920

韶關市律師協會理事會議事規則

2011827六屆二次理事會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了實現市律協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各項職能,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提高理事會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韶關市律師協會章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召開理事會會議,適用本規則。

第三條  理事會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理事參加理事會會議,應當暢所欲言,充分表達意見、提出建議。對理事會形成的決議,自覺遵照執行。

第四條  事應當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韶關市律師協會章程》和律師代表大會賦予的權利,認真閱讀各種文件,按時參加理事會會議,接受代表監督。

第五條  理事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不含代表大會期間理事會會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舉行理事會臨時會議:

(一)經會長辦公會議決定;

(二)監事會提議;

(三)同一議題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議或者十名以上律師代表提議。

舉行理事會臨時會議的,會長應當自接到舉行理事會臨時會議的提議后15個工作日內,召集和主持理事會臨時會議。

第六條  市司法局可以派人列席理事會會議,監事會應當派人列席理事會會議。

秘書長、副秘書長及經會議主持人同意的秘書處工作人員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七條  理事會會議召開前5個工作日,市律協秘書處應當通知出席會議的理事及其他列席人員。通知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時間、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五)聯系人姓名及聯系方式。

理事會會議討論審議的各項議題及相關說明材料應當隨同書面通知一并送達全體理事及列席人員。特殊情況不便送達的應在書面通知中作出說明。

會議通知可以采用電子郵件、傳真、書面郵寄等有效方式進行。必要時律師協會秘書處應當電話聯系每一位理事及列席人員。

理事會會議也可以通過電話、互聯網等其他方式舉行。

第八條  理事會召開臨時會議,會議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時限由會長辦公會議另行確定。

第九條  理事有準時出席理事會會議和參與討論、表決的權利和義務。

理事會會議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席會議,應當在會議召開2個工作日前向秘書處書面請假,并說明理由,由會議主持人在會議召開時向理事會報告理事出席情況。

第十條  理事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席理事會會議并已書面請假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理事代為出席,委托書中載明授權范圍。但每位理事任期內委托其他理事代為出席理事會會議最多一次。

第十一條  理事會會議必須有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舉行。未達有效召開會議人數的,理事會會議暫停召開,由秘書處再次發出召開理事會會議的通知。

第十二條  理事會會議議題由會長辦公會議研究作出決議后,提交理事會會議審議。

理事會會議只對會議通知中列明的議題進行審議與表決。會議通知中未列明的議題,不予審議。

第十三條  監事會、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十名以上律師代表提議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的,議題由提議人提出。

第十四條  監事會、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名、十名以上律師代表聯名,可以向理事會會議提出臨時議題。

提出臨時議題的,應當在理事會會議召開7個工作日前,書面向秘書處提出,經會長辦公會議審查后,決定是否列入理事會會議議題。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對每個議題的審議,應當由理事直接對該議題的會議文件發表意見。

第十六條  理事會會議議題審議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主持人向理事會報告理事出席情況;

(二)主持人宣布本次會議需要審議的各項議題;

(三)主持人主持下,逐個審議議題(必要時,由議題的提起者或相關文件起草部門負責人就本次會議的議題進行介紹或說明);

(四)議題辯論;

(五)對議題進行表決。

第十七條  理事會作出決定和決議,經出席會議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通過為有效。

第十八條  理事會會議的決議采用舉手表決、無記名投票或書面通訊表決的方式表決,每一名理事有一投票表決權。

第十九條  理事會會議閉會期間,出現需理事會決定的緊急事項的,會長辦公會議有權決定采用書面通訊表決的方式表決。

會長辦公會議決定采用書面通訊方式表決的,秘書處應當根據會長辦公會議的決定,將需要書面通訊表決事項的相關資料和發表審議意見的表格及表決票(表格、表決票應當載明提交時間、送達方式和送達地點等)書面提交每位理事進行審議和表決。

采用書面通訊方式表決的,參與表決的理事應當達到理事總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參與表決的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為通過。

以書面通訊方式表決通過的決議,與理事會會議通過的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作會議記錄,會后制作會議紀要,記載理事到會情況和決議事項的表決情況。

會議紀要由秘書長審核,報會長簽發,印發給理事及列席人員。

第二十一條  本規則經理事會會議通過后生效。

會長辦公會議、監事會、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議,并經理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可以對本規則進行修改。

第二十二條  本規則所稱“以上”包括本數。

第二十三條  本規則由理事會負責解釋。

關于《韶關市律師協會理事會議事規則

(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

各位理事:

六屆二次會長辦公會議對《韶關市律師協會理事會議事規則(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根據六屆二次會長的授權,市律協秘書處對草案進行了修改,現將修改情況匯報如下:

一、關于理事的保密義務。草案第三條第二款、第十條規定了理事的保密義務。有會領導提出,理事會的議事應當公開透明,無密可保,沒有必要對理事的保密義務作出規定。因此,草案修改稿刪除了理事保密義務的規定。

二、關于理事會的職權。有會領導對草案第五條規定的理事會的職權提出了不同意見。秘書處認為,《韶關市律師協會章程》第二十條已經明確規定理事會的職權,按照執行即可,沒有必要重復規定,因此,草案修改稿刪除了這一規定。

三、關于理事會會議的召集和主持。草案第八條第一款對理事會會議的召集和主持作出了規定,有會領導對這一規定提出了不同意見。秘書處認為,《韶關市律師協會章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對理事會會議的召集和主持已經作出明確規定,沒有必要重復,因此,草案修改稿刪除了這一規定。

四、關于理事職位的喪失。草案第十五條規定了理事職位的喪失,有會領導對這一規定提出了不同意見。秘書處認為,《韶關市律師協會章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對此已有明確規定,沒有必要重復,因此,草案修改稿刪除了這一規定。

五、關于理事會臨時會議的召開。草案第七條第三款(三)、(四)項規定,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議、十名以上律師代表提議,應當舉行理事會臨時會議。有會領導提出,臨時會議召開條件規定不明。如果各自提出的議題不同,即使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議、十名以上律師代表提議,臨時會議也不能舉行。草案修改稿采納了這一意見,將草案第七條第三款(三)、(四)項合為第(三)項,規定為“同一議題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議或者十名以上律師代表提議”。

六、關于秘書長、副秘書長及經會議主持人同意的秘書處工作人員列席會議。草案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秘書長、副秘書長及經會議主持人同意的秘書處工作人員列席會議”。有會領導提出,此規定未明確三種人員是“必須”還是“可以”參加會議,應予明確。否則,可操作性便有問題,如秘書長或副秘書長出差,理事會是否可做按照程序召開。建議參照監事會派人列席方式確定秘書處參加人員。秘書處認為:

(一)“三種人”無表決權、無監督權,是列席人員,不是參加人員,更不是“必須”參加會議的人員,其是否列席會議,不影響會議的召開;

(二)“三種人”沒有司法局那樣的領導權,不能自己決定是否列席會議,因而也不能表述為“可以”列席會議;

(三)秘書處作為執行機構,“三種人”無權自己決定“必須”還是“可以”列席會議,至于實際操作中是“必須”還是“可以”,會長完全可以決定;

(四)經會議主持人同意的秘書處工作人員,往往是與工作有關的人員,其列席會議是工作需要,更不存在“必須”還是“可以”的問題。

綜上所述,秘書處認為,原表述沒有必要修改。因而,草案修改稿未作修改。

七、關于理事會會議的議題。草案第十七條規定,“理事會會議議題由會長辦公會議研究作出決議后,提交理事會審議。理事會會議只對會議通知中列明的議題進行審議與表決。會議通知中未列明的議題,不予審議?!钡谑藯l又規定,“監事會、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十名以上律師代表提議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的,議題由提議人提出?!庇袝I導提出,草案第十七條對“理事會會議”沒有區分定時會議還是臨時會議,但第十八條卻提出臨時會議議題確定人問題。是否所有議題都需會長辦公會議決定,還是僅臨時會議由會長辦公會議決定的爭議,應進一步明確。秘書處認為,草案第十七條是一般規定,第十八條是特別規定,規定是明確具體的,因而草案修改稿對這兩條的內容未作修改。

八、關于理事會會議的臨時議題。草案第十九條規定,“監事會、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名、十名以上律師代表聯名,可以向理事會會議提出臨時議題。提出臨時議題的,應在理事會召開7個工作日前,書面向秘書處提出,經會長辦公會議審查后,決定是否列入理事會會議議題?!庇袝I導提出,這一規定對于會長辦公會議“審查”臨時議題的標準不明確。是否列入理事會會議議題是否應考慮會議時間、議程等因素?同時,臨時議題按什么程序通知各理事成員也應進一步明確(可能臨時議題涉及重大問題,原部分理事不想參加會議的卻改為參加,那么程序就應當明確)。秘書處認為:

(一)會長辦公會議“審查”臨時議題的標準首先是應當審查臨時議題是否屬于理事會的職權范圍,而理事會的職權在《韶關市律師協會章程》已經規定明確,沒有必要重復;

(二)會長辦公會議“審查”臨時議題的其他標準,如果臨時議題還沒有提出,就定審查標準,恐怕難度較大; 

(三)會長辦公會議“審查”臨時議題未規定的其他審查標準,屬于會長辦公會議的自由裁量權范圍,會長辦公會議有權決定; 

(四)議題按什么程序通知在草案第十一條已經規定明確,沒有必要“進一步明確”。

綜上所述,秘書處認為,原表述沒有必要修改。因而,草案修改稿未作修改。

九、關于利益沖突回避。草案第二十二條規定,“理事會在審議某項議題時,主持人可以決定與該議題有利益沖突的理事回避?;乇芾硎聰?,不計入有效表決權總數?!庇袝I導提出,根據《韶關市律師協會章程》規定的理事會職權,理事會審議的議題一般不存在利益沖突問題,沒有必要規定利益沖突回避。因而,草案修改稿刪除了這一規定。

十、關于章名。秘書處認為,經修改后的草案修改稿只有23條,沒有必要分章,因而,刪除了所有章名。

此外,草案修改稿還根據各位會領導的意見,對每條的順序進行了必要的調整,并對草案作了必要的文字修改。

請予審議。

99国产精品久_中文字幕第二页精品一区_精品亚洲成a人在线_99久久人妻无码中文字幕系列